治污减排和清洁生产双重作用 广西突发环境事件下降 2009年同比下降70.3%
记者近日了解到,2009年,广西壮族自治区在重污染行业的减排效应和清洁生产的双重作用下,突发环境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,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,一般污染事故11起,同比下降70.3%。
据了解,“十五”期末,广西结构性污染突出,制糖、淀粉、酒精等重污染行业不仅治污设施不完善,而且清洁生产水平低,一有“风吹草动”就造成污染事故,也是造成几年前广西污染事故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。
据了解,2006年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以来,广西把制糖、造纸、淀粉、酒精等重点行业推到污染减排的第一线。广西实施了“以奖代补”的减排经济政策。从2008年起,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两亿元以上资金,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用于全区节能减排项目的补助和奖励,各市、县(区)也分别按2000万元和100万~200万元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。以奖励的小资金带动大资金投入污染治理,使企业有了治污的积极性,纷纷加大投入开展污染减排和清洁生产。据不完全统计,制糖业的污染减排治理资金约15亿元,淀粉行业的治理资金约5亿元。
随着污染减排的逐步深入,在2008年底新一轮榨季来临前,全区97家制糖企业全部建成废水末端生化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。随后,79家淀粉企业建成污水治理设施并投入运行。现在广西大部分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建设了环境事故应急池,这也是污染事故大幅减少的原因之一。
企业在治污的同时实行清洁生产,在几大行业中最突出的是制糖业。目前,广西大部分制糖企业使用无滤布吸滤机过滤糖汁,消除高浓度洗滤布水;煮糖蒸发改用真空泵减少用水量;将冷凝冷却水循环使用,提高循环用水率;将多余废水引入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。随着清洁生产水平的提高,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,企业的生产效率也显著提高。
在企业积极治污的同时,广西抓紧建立自治区、市、县三级环境事件应急机构,完善应急预案,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