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出台《意见》刺激工业经济
7月28日,记者从南宁市经委获悉,南宁市政府日前出台《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共包括16条措施,从财政资金、企业融资、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,给南宁工业企业注入“新动力”。
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要进一步清理、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。除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规定外,其余收费一律取消;全面清理企业年检、年度审验等事项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取消(确需保留的,简化手续、集中办理);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,如设有上下限的,一律按下限收取。
《意见》明确指出要引导扶持工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,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。2009年安排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资金2400万元,主要用于重大产业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开发及应用,高新技术产业化,企业信息化建设,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各类工业产品品牌培育。
在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方面,专门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节能降耗专项资金2100万元,重点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。
此外,还推行新办企业试生产制度,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、外向加工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等新办企业,在取得经营资格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,由业主提出申请,市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,允许试生产一年(许可证产品除外)。